关于为新聘青年骨干教师制订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03 作者:贾增科 点击数:

本地下载: 新聘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书

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04〕4号)文件有关要求,坚持以教师为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引领人才人事工作,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打造可持续发展的卓越师资队伍。现决定,自2011年起各有关单位要为本单位每位新聘用的青年骨干教师制定培养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青年骨干教师是我校教学科研的基干力量,是保证我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后备人才资源。按照学校“建设空天信融合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目标,必须要认真做好新聘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帮助新聘青年骨干做好职业生涯规划,为他们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成长空间,切实的为青年教师发展做好服务工作。

二、具体要求

新聘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以一个聘期为培养周期。要统筹协调好青年骨干教师个人发展目标与学校、单位、团队发展目标之间的关系,统筹协调好局部与整体、短期与长远之间的关系。此外,培养计划还要体现主体明确、项目引导、全面提高、重点倾斜的原则。

1、主体明确

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新聘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负总体责任。对于进入团队的青年骨干教师,团队是培养主体,团队带头人是主要负责人;对于没有进入团队的青年骨干教师,单位是培养主体,单位负责人是主要负责人。

2、项目引导

要积极依托学校教职工培训培养体系以及国家、学校各类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和项目,依托学院学科平台和科研课题,鼓励、引导、支持青年骨干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学术研究、项目课题等工作,让他们尽快适应、融入北航的学术文化传统和氛围当中,提高培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全面提高

要注重为青年骨干教师的业务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管理服务能力的全面发展提供渠道,培养他们的大局观,拓宽他们的知识面,开阔他们的视野,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并积极为他们创造职业培训、出国访学和进修、交流的机会。

4、重点倾斜

对于青年骨干教师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属于服务于国家战略需求、瞄准国际学术前沿的,要予以重点倾斜支持。

三、提交及执行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在当年本单位每位确定聘用的青年骨干教师正式入职之前,向人事处提交符合学校要求的培养计划书(具体内容格式可以参考附件给出的模板),由单位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骨干教师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此培养计划由学校审议通过后生效,生效后有关单位和团队要认真执行,学校将对培养计划的执行和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方式另行通知。培养计划执行和完成的检查情况将作为学校对有关单位和团队进行考核的参考依据。

四、其他

本通知中的有关单位是指当年有招聘青年骨干教师需求的各学院、无人机所、体育部和工程训练中心等单位。

特此通知。

附件:新聘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书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