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12-13 作者: 点击数:
各单位:
学校将于12月12日至12月23日期间报销本年度公交月票费用,请各单位按照公交月票报销说明(附件1)持等额发票来人事处办理。各单位办事人员前来办理时,需提交本单位公交月票报销名单汇总(附件2)电子版及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
本月从即日起至12月23日,办理交通补贴变更申请。请各单位老师前往房改办开具住址证明,并到人事处劳资科完成变更。
办公地点:办公楼425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82317778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