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工信部〔2011〕153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师队伍分系列招聘管理办法》(北航校字﹝2021﹞5号)等文件规定和精神,经学院申报、学校审定,现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度部分教师岗位招聘计划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部分教师岗位招聘信息表(第一批)》。
二、招聘范围
纳入国家派遣计划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博士后、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职人员等其他类型的优秀人才,各岗位具体的招聘范围详见附件。
原则上应聘正高级岗位者年龄不超过40岁(出生日期在1981年1月1日之后),应聘副高级岗位者年龄不超过35岁(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之后),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2岁(出生日期在1989年1月1日之后)。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四、相关说明
1.请通过我校招聘系统进行报名:http://recruit.buaa.edu.cn,申报表打印、签字后与书面材料一起提交用人单位,相关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2.申请人根据招聘岗位及要求申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下午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3.应聘人员应提供2名专家的推荐意见。
4.相关政策或招聘网站的相关技术问题,可咨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86-10-82316107,电子邮件:fengrui@buaa.edu.cn,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邮编:100191。
人事处
2021年4月13日
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部分教师岗位招聘信息表(第一批)
教研系列
序 号 |
单位 |
岗位 名称 |
岗位编号 |
数量 |
学历 |
一级 学科 |
岗位其他具体要求 |
院系联系人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准聘教授 |
JY0101002021100012 |
2 |
博士 |
物理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
材料相关专业博士学历,40周岁以下,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所博士毕业,具有一定工作经历(含博士后),在本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外公认的杰出研究成果,发表过有国际顶级期刊学术论文,产生了重要国际影响。 |
杨老师,82317132,ychuny@bu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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