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工信部〔2011〕153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公开招聘管理办法》(北航人字﹝2018﹞17号)等文件规定和精神,经学院申报、学校审定,现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度部分教师岗位招聘计划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部分教师岗位招聘信息表(第八批)》。
二、招聘范围
纳入国家派遣计划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博士后、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具体招聘范围详见附件。应聘副高级岗位者年龄不超过40岁(出生日期在1980年1月1日之后),年应聘中级岗位的博士后年龄不超过37岁(出生日期在1983年1月1日之后),应聘中级岗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之后)。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四、相关说明
1.本招聘信息仅限2020年度。
2.请通过我校招聘系统进行报名:http:\\zhaopin.rsc.buaa.edu.cn,申报表打印、签字后与书面材料一起提交用人单位,相关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3.申请人根据招聘岗位及要求申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下午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4.应聘人员应提供2名专家的推荐意见。
5.相关政策或招聘网站的相关技术问题,可咨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6-10-82338853,电子邮件:wangyuxing@buaa.edu.cn,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邮编:100191。
人事处
2020年9月4日
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部分教师岗位招聘信息表(第八批,教研系列)
序 号 |
单位 |
岗位 名称 |
数量 |
人员类别 |
学历 |
一级 学科 |
岗位其他具体要求 |
院系联系人 |
1 |
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
准聘副教授 |
2 |
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 |
博士 |
力学 |
1.具有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博士学位。 2.国内博士学位获得者还需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或在研究机构工作2年以上,或海内外知名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研究工作经历。 3.提供不少于5项代表性成果(包含高水平文章、奖励、专著、转化和应用证明等),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在学院规划的发展方向上具有较好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 4.具备成为一名优秀教师的潜质,通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能力考核。 |
徐老师,82317535 xuyani@buaa.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