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五届管理服务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3 作者:刘 伟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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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服务标兵评选及支持办法》(北航人字[2004]7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第五届管理服务标兵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全校聘任为管理服务职员岗位(不含现职副处级以上干部),并在该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人员。
二、 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以人为本,爱岗敬业,严于律已,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管理服务工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服务,团结奉献,能够圆满完成本职工作,2009年以来年度工作考核结果至少一次为优秀;
2.坚持学习,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工作,大胆创新,勇于开创管理服务工作的新局面、新途径,为学校工作赢得荣誉或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3.认真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本职工作的特点规律、方式方法,努力撰写研究论文,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三、评选程序
1.2012年12月21日前,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单位申报,各单位集体讨论通过,择优推荐1人报人事处人事科。
2.2012年12月24日-28日由人事处会同有关单位组织答辩和评选。
3.2012年12月31日-01月09日将评选结果公示并报学校批准。
四、表格下载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服务标兵推荐表》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中下载。
附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服务标兵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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