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校地合作平台管理服务岗面向全国招聘的通知(第二批)

发布日期:2019-06-28 作者:王宇星 点击数: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工信部﹝2011153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招聘管理办法》(北航人字〔201817号)、《校地合作平台派出事业编制管理服务岗位招聘实施细则(试行)》(北航发规字〔2019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相关校地合作平台需求,现发布校地合作平台管理服务岗面向全国招聘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地合作平台管理服务岗面向全国招聘信息表》。

二、招聘范围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已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

年龄不超过35岁(出生日期在198411日之后),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岁(出生日期在197411日之后)。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有高校教学管理工作经验优先。

四、招聘程序

1.请申请人根据招聘岗位及要求申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828日下午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2.经用人单位初步审核通过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相关事宜在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3.通过面试的申请人经公示后可办理体检等相关手续,具体要求以通知为准。

五、应聘方式及要求

1.每个申请人限申1个校地合作平台派出事业编制管理服务岗位,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申报岗位的变更。

2.申请人需提交的应聘材料包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地合作平台派出事业编制管理服务岗聘任申请审批表》(纸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地合作平台派出事业编制管理服务岗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并提供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附件材料与审批表分别装订

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地合作平台派出事业编制管理服务岗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rsc@buaa.edu.cn,汇总表无需书面提交,发送时邮件和附件均以北航2019+校地合作平台+姓名命名。不按要求填写申请审批表或不发送汇总表者不予受理应聘申请

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地合作平台派出事业编制管理服务岗聘任申请审批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地合作平台派出事业编制管理服务岗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可在本通知页面下载。

5.申请人将纸版应聘材料递交或快递(上门快递)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办公楼428室),通过快递寄送的应聘材料以人事处(不含自提点等代签代收机构)实际签收为准。

六、联系方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10-82316107,电子邮件:rsc@buaa.edu.cn,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邮编:10019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

2019628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地合作平台管理服务岗面向全国招聘信息表

序号

岗位名称

需求

人数

应聘条件

1

校地合作平台综合办公室

行政主管

2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高校教学管理工作经验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