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1年专职辅导员招聘信息的通知(第三批)

发布日期:2021-07-02 作者:田贵双 点击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工信部〔201115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21年高校毕业生接收计划的通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加强教师分系列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北航校字〔20214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师队伍分系列招聘管理办法》(北航校字﹝20215号)等文件规定和精神,经二级单位申报、学校审定,现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度专职辅导员(第三批)招聘计划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专职辅导员(第三批)招聘信息表》。

二、招聘范围

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2020年毕业未就业尚在两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根据上级单位相关要求,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为:硕士毕业生不超过30岁(出生日期在199111日之后),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出生日期在198611日之后)。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学科要求详见招聘系统。

四、相关说明

1.请通过我校招聘系统(“校外用户登录”端口)进行报名:http://zhaopin.rsc.buaa.edu.cn,申请人须根据招聘岗位及要求申报,不符合招聘条件将无法通过报名,每个申请人限申报1岗位。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712

3.通过用人单位初评的人员,须在招聘系统中打印聘任申请审批表,签字确认后与所需书面材料一并提交至用人单位,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联系人:田老师、闫老师

联系电话:010-82316105

电子邮件:rsc_buaa@buaa.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

编:10019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

202172  

 

附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专职辅导员(第三批)招聘信息表

序号

二级单位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人员类别

应聘条件

1

学工部/研工部

专职辅导员

2

京外生源高校毕业生

1.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且有辅导员工作经历;

2.中共党员;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文字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