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工信部〔2011〕153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加强教师分系列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北航校字〔2021〕4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师队伍分系列招聘管理办法》(北航校字﹝2022﹞70号)等文件规定和精神,经二级单位申报、学校审定,现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度管理服务岗(第一批)、专职辅导员(第一批)招聘计划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均属于学校事业编制岗位。
招聘需求信息详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度管理服务岗(第一批)、专职辅导员(第一批)招聘信息表》。
二、招聘范围
1.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满足年龄和毕业时间等招聘要求与岗位具体应聘条件,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满足年龄和毕业/出站时间等招聘要求与岗位具体应聘条件,且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就业报到及落户政策要求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3. 满足年龄和出站时间等招聘要求与岗位具体应聘条件的博士后人员。
年龄要求:应届硕士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出生日期在1996年1月1日之后),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出生日期在1992年1月1日之后),博士后年龄不超过35周岁(出生日期在1989年1月1日之后)。
毕业时间要求:国内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毕业并获得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获得学位并学成回国。
出站时间要求:国内博士后应满足入职前为在站状态,且能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出站;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出站并学成回国。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与我校在职人员(含事业编、聘用编、博士后)存在配偶、父母、子女的亲属关系;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4)曾被开除学籍的;
(5)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8)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9)在此前的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请登录我校招聘网站进行申报(网址:http://recruit.buaa.edu.cn,建议使用谷歌、火狐浏览器或360极速模式访问),每人限申报1个岗位。申报后可在网站“我的申请”板块查询到所处节点。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11日。
2.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相关事宜将在北航人力资源部网站另行通知,请注意随时关注。
3.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将在人力资源部网站进行拟录用公示,公示结束且体检、背景调查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申报,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未提交相关资质材料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请确认人员类别,人员类别填写有误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京内生源不包括北京学生集体户口,仅限北京市常住户口;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的人员类别仅可选择留学回国人员,不得按照京外生源应届生或京内生源应届生申报。
3.拟录用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于录用公示结束两周内签订三方协议。
4.相关政策或招聘网站的相关技术问题,可咨询人力资源部。填报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请将填报页截图及相关说明发送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闫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82316105、82317777
联系邮箱:rsc_buaa@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4年4月29日
附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度管理服务岗(第一批)、专职辅导员(第一批)招聘信息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招聘人员类别 |
岗位具体应聘条件 |
咨询电话 |
1 |
管理服务岗1 |
6 |
京外生源应届生 |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品行端正、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沟通协调能力、业务创新能力; 3.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4.能够根据学校安排在两校区开展工作。 |
付老师 010-82316551 |
2 |
管理服务岗2 |
5 |
京内生源应届生、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 |
3 |
专职辅导员1 |
7 |
京外生源应届生 |
1.具有硕士学位且有辅导员工作经历(需校级学生工作部门出具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或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文字综合能力; 3.能够根据学校安排在两校区开展工作。 |
蔺老师 010-82317666 |
4 |
专职辅导员2 |
3 |
京内生源应届生、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