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蓝天创新团队选拔及支持办法

发布日期:2016-01-22 作者:张 义 点击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蓝天计划”,学校决定以科技创新平台和社科基地等为依托,以高水平学术带头人为核心,围绕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高素质人才培养,通过自然形成和有机培育,构建若干蓝天创新团队,汇聚人才,形成优秀人才集聚效应,提升我校人才队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推动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并争取形成若干个教育部创新团队、国防科技创新团队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为支持蓝天创新团队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二条 蓝天创新团队基本条件

1.蓝天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属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重点领域或国际重大科技前沿热点问题,以及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主要从事以探索未知世界、认识自然现象、揭示客观规律为目的的开创性、探索性研究,对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的前沿研究,能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研究。

2.蓝天创新团队一般应以国家实验室或近5年内经过国家评估且结果为优良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或国家重点学科为依托,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具备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团队学术带头人及骨干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

3.蓝天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一般应为在本校科研教学第一线全职工作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蓝天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重大项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学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负责人等中青年专家。

4.蓝天创新团队的学术水平在高等学校同行中应具有明显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5.蓝天创新团队可以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也可以是不同学科方向交叉融合的研究集体。根据团队的类型,规模大小可以有不同,但应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技问题,以及合理的人员配置和合理的人员结构。

第三章 选拔方式

第三条 各院(系)根据蓝天创新团队基本条件进行遴选推荐,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蓝天创新团队申请书》,报送人事处。

第四条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蓝天创新团队进行答辩、评审。

第五条 对专家评审通过的团队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报学校批准,正式公布蓝天创新团队。

第六条 蓝天创新团队负责人与学校签定目标责任书。

第四章 支持方式

第七条 蓝天创新团队资助期限为3年,一次性资助经费50万元,从“985工程”二期人才队伍建设经费中支出,主要用于资助团队学术活动、青年学术骨干培养以及团队突出贡献人员的奖励等。资助经费单独建帐,专款专用,由获资助创新团队带头人统一支配,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克扣或挪用。

第八条 在蓝天创新团队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教育部创新团队、国防科技创新团队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评选为国防科技创新团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的,其支持经费及管理办法参见相应的文件规定。评选为教育部创新团队的按照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从“985工程”二期人才队伍建设经费中予以经费支持,已获蓝天创新团队经费资助的经费补齐至300万元。

第九条 学校择优选派和推荐创新团队成员出国留学、申报各类人才支持计划等,创新团队成员经批准可以免年度重点考核。

第十条 学校对教育部创新团队、国防科技创新团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在岗位设置、岗位晋升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团队成员经批准可以免聘期考核。

第五章 考核内容及管理机制

第十一条学校将与蓝天创新团队签定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包括教学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学术声誉及影响力、团队文化建设等五个方面。团队依据考核参考指标(见附件)与学校签定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应突出重点,侧重基础研究的团队应突出在国际顶尖杂志发表高水平论文,侧重应用研究的团队应突出取得关键技术突破,侧重工程应用的团队应突出获批国家重大项目、装备型号或形成产业的能力。

第十二条 团队目标期限为3-5年,一般为3年。期限满,学校将组织国内同行专家进行评审,完成各项考核目标的蓝天创新团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万元;对于获批教育部创新团队、国防科技创新团队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于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第十三条 创新团队带头人不能履行职责,或团队出现内部矛盾,或团队成员出现学术不良行为,经调查确认后由学校撤消蓝天创新团队称号。期限满,考核不合格的团队,由学校撤消蓝天创新团队称号。教育部创新团队、国防科技创新团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出现上述情况,由学校建议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学校、所在院(系)要及时了解、掌握各级创新团队的工作状态,协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营造良好的学术和工作环境。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蓝天创新团队评选及支持办法》(北航人字[2004]70号)废止。

附件:

蓝天创新团队考核参考指标

蓝天创新团队依据下列参考指标,提出本团队建设目标,报学校批准后签定目标责任书。

1.教学与人才培养

教授上讲台,培养创新人才,结合科研工作开展教学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