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申报审批流程

发布日期:2012-03-15 作者:贾增科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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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申报审批流程

1.申请人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申请审批表》,经所在单位遴选推荐,报送人事处;

2.人事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批结果通知所在单位;

3.报考外校的人员,报名前须与学校签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在职定向(委托)培养攻读学位协议》。

二、在职攻读人员获得学位后相关事务办理流程:

1.填写《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总结报告》交人事处师资科;

2.对符合文件规定的在职攻读人员发放一次性奖励(统一发放)

附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申请审批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在职定向(委托)培养攻读学位协议》

《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总结报告》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