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申报审批流程
  发布日期:2012-03-15 作者:贾增科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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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申报审批流程 
1.申请人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申请审批表》,经所在单位遴选推荐,报送人事处; 
2.人事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批结果通知所在单位; 
3.报考外校的人员,报名前须与学校签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在职定向(委托)培养攻读学位协议》。 
二、在职攻读人员获得学位后相关事务办理流程: 
1.填写《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总结报告》交人事处师资科; 
2.对符合文件规定的在职攻读人员发放一次性奖励(统一发放) 
附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申请审批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在职定向(委托)培养攻读学位协议》 
《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总结报告》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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