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4年学校工勤技能岗位推荐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18 作者:刘 伟 点击数:

本地下载: 2014工勤技能推荐报名材料

学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工人考核委员会《关于2014年度中央国家机关职业资格鉴定报名工作的通知》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岗位分级聘任及分类管理的实施方案》(北航人字【2011】28号)精神,结合我校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我校工勤技能岗位推荐申报高一级别岗位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人员范围:学校事业编制在岗工勤技能人员。

2、工种范围:中央国家机关工人考核委员会《关于2014年度中央国家机关职业资格鉴定报名工作的通知》附件所规定报考工种范围。

有关人员若需报考工考委2014年度未开设的工种和等级,也可先申报高一级别岗位评审,经学校同意推荐后,报工考委办公室审批备案,可参加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组织的鉴定。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岗位分级聘任及分类管理的实施方案》(北航人字【2011】28号)中附件三《工勤技能岗位聘任实施细则》中所规定条件者可以申报。

2、对于申报工勤一级、二级岗位人员,应能够刻苦钻研技术,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技艺,具有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技术难题的能力,具有培养工勤技能四级以上技术工人的能力,能无保留地传授技术和经验。对于参加工作满30年(1983年前)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单位推荐,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为初中。

三、指标分配

2014年工勤技能岗位推荐评审指标须按照国家和学校文件规定,将综合考虑我校工勤系列的结构比例、工种分布及对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实验室、服务保障部门统筹协调后确定。各单位推荐二级工勤岗位的名额为1名,其他各级别无推荐名额限制。

四、推荐考评程序

推荐考评程序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方式进行,按照各单位分别推荐、学校统一评审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人申报;

2、各单位按照报考条件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初审,并对本单位审报各级别的人员分别进行排序上报,需要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中对推荐申报工勤技能一、二级岗位的人选要有单位推荐报告。

3、学校组织工勤技能专业考核委员会进行评审推荐。申报一、二级岗位的人员须进行现场答辩,其中本人陈述5钟,回答专家提问2分钟;申报其它各级别人员不进行现场答辩,由专家对评审材料所述业绩情况进行评价审核;最后采取差额投票方式确定人选。

4、评审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推荐报送中央国家机关工人考核委员会参加培训考核,取得高一级别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可聘任至相应岗位并兑现工资待遇。

五、所需提交报考材料(一式一份)

1、现聘任岗位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符合规定有效期内(2009年以后)的《职业道德合格证书》原件;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勤技能高一级别岗位推荐申报表》及有关业绩材料(需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六、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请各单位于2013年12月30日之前将推荐人选申报表及业绩材料送交人事处人事处劳资科(办公楼425房间)。联系电话:82317778。

七、其他事项

通过学校评审并经公示合格的人员,需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工人考核委员会《关于2014年度中央国家机关职业资格鉴定报名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准备材料,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事宜。

特此通知。

附件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勤技能高一级别岗位推荐申报表》

2、《关于2014年度中央国家机关职业资格鉴定报名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