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05 作者: 点击数:

  根据全国博管办《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我校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已将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研究、差旅费用。

(二)申请条件

   1. 北航在站(不含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学院和合作导师同意)、拟进站的北航2019届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需经学院同意)。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3.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4.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5.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1992日—930日。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人事处审核,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由德方进行遴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公布资助人选。具体程序为:

1.个人申请

申请人根据德方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公布的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填写《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请表》。每人限报一个项目。申请人在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将《申请表》(英文填写)及主要证明材料报送学院。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

2)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

   3)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论文和学术专著的版权页。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4)专家推荐信。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交英文翻译件。

申报所需表格请在中国博士后网站首页“表格下载”中下载。

2.学院审核

   学院汇总、审核申请材料,并于1011日将汇总表、纸质材料及刻制光盘报送人事处。

3.人事处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人事处

 20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