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9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23 作者: 点击数: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指南申报》通知,我校2019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3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博士。

   3.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 World Report为参考)。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合作框架,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联系方式: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驻北京办事处何宏   010-65907866, hehong@helmholtz.cn)。

4.能够保证在北航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5.博士学位在读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6.非英语国家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7. 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19311日、610日、99日为学校接收申报材料的时间节点。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人员的,其进站时间须不早于提交申报材料时相邻批次时间节点的6个月以内。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同时,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博士后设站单位。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

   2)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申请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申报所需表格请在中国博士后网站首页“表格下载”中下载。

2. 学院于每批次时间节点(315日、615日、915日)将《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汇总表》及审核申请材料,报送人事处。

3.人事处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人事处

                       201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