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2019年度)》的要求,第十二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1)进站满4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
(3)发展潜力大,在站其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申请特别资助的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
(5)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
国
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
国
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7)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没站只能获批一次。
(8)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报
(9)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镜)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10)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由“中
国
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须为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每套单独装订成册,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
(3)申请人不得在《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根据评审专家的认定意见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将取消其资助资格。科研成果不可在网上传输。
(4)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2份。按顺序将《申请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装订成2册。
(5)3月12日报送学校审核。
(6)人事处将组织专家进行推荐评审,按照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的推荐名额进行推荐。
三、报送地点:办公楼424房间
联系人:武老师
人事处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