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2019年度)》的要求,第十二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和新进进站的博士研究人员可申报。2019年度应届毕业生优先。其中,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要求博士学位获得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后;2019年度应届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新进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8年1月1日以后,且须2019年1月1日后进站。
(3)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和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前需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定初步研究计划。合作导师应为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
(4)新进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5)入选后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6)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中)的人员不可申请。
(7)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8)申报项目须符合中国博士后基金会规定的研究方向详见中国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2019年度)》通知要求。
二.申报材料及提交要求
(1)自3月20日起,申请人登录“中
国
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站前)》,上传至设站单位。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申请表》2份;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各2份
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证答辩决议复印件或博士论文与答辩通知书。
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每套单独装订成册,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
(3)上传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4)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2份。按顺序将《申请书》、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装订成2册。
(5)4月18日报送学校审核。
三、报送地点:办公楼424房间
联系人:武老师
人事处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