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我校2018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招收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主要是资助部分优秀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到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通过引进项目,不断提升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学术水平、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逐步加大国(境)外一流高校博士毕业生和留学生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科研团队中的比例,提高博士后国际化水平。
二、资助方式
资助期限为两年,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万元人民币。费用包括在华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和往返差旅费等。
三、申请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二)申请人须为近三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博士。
(三)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
(四)申请人自主联系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五)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六)非英语国家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七)此前未获得过本项目或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国家博士后项目资助。
2018年1月1日之后进站的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也可参与本次申报。
四、遴选程序
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单位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审并公布资助结果。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请于10月19日至11月5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按照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准备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明、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申报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二)学院审核推荐。
请各学院于11月8日前将《“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表》(中文或英文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 份(A4 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报送人事处。
各学院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保证材料真实、准确,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若发现虚假内容,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人申请和获选资格;对存在虚假内容申报等情况的学院,将暂停学院“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申报资格一年。
(三)学校审核推荐
五.报送地点:办公楼424房间
联系人:武老师
人事处
2018年10月15日
附 件:
1、“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表(中文).docx
2、“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表(英文).docx
3、“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4、《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