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的要求,第十一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一)进站满4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其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三)申请特别资助的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
(四)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
国
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
国
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
863”
、“
973”
、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引进的优秀留学人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六)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
(七)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报
(八)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由“中
国
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每套单独装订成册,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
(3)申请人不得在《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4)3月9日将纸质《申请书》2份及科研成果纸质证明材料2套报学校审核。
(5)人事处将组织专家进行推荐评审,按照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的推荐名额进行推荐。
三、报送地点:办公楼424房间
联 系 人:武老师
人事处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