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学院:
根据全国博管办《关于开展2015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201号)要求,我校的博士后评估工作已经开始启动。现就我校2015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及参加评估流动站的主要负责学院安排:
参加评估的范围为我校2012年以前设立的力学等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参加评估的流动站主要负责学院安排:
1.材料科学与工程流动站由材料学院主要负责。
2.电子科学与技术流动站由电子学院主要负责。
3.信息与通信工程流动站由电子学院主要负责。
4.控制科学与工程流动站由自动化学院主要负责。
5.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流动站由动力学院主要负责。
6.力学流动站由航空学院主要负责。
7.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流动站由航空学院主要负责。
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流动站由计算机学院主要负责。
9.机械工程流动站由机械学院主要负责。
10.管理科学与工程流动站由管理学院主要负责。
11.仪器科学与技术流动站由仪器光电学院主要负责。
12交通运输工程流动站由交通学院主要负责。
13.生物医学与工程流动站由生医学院主要负责。
14.数学流动站由数学学院主要负责。
15.物理学流动站由物理学院主要负责。
注:因有的流动站博士后涉及到几个学院,请涉及的学院配合主要负责学院完成工作。如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流动站由航空学院主要负责,但机械学院、宇航学院也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流动站的博士后,故机械学院、宇航学院要与航空学院互相配合完成评估工作。
二、评估工作安排
1.请各参评流动站登录中国博士后网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专项入口(登录帐号及登录密码另行邮件通知),严格按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附件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内涵细化说明》(附件2)要求,在线填写“博士后评估数据”。请各流动站认真组织并于2015年1月25日前完成流动站的自评工作。
2.请各参评流动站组织博士后合作导师登录中国博士后网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专项入口,1月25日前在线填写调查问卷并于直接上传至全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系统。(每个流动站上传调查问卷不少于5人;流动站在站人数少于5人的,按实际人数上传)。
3.请各学院组织本院2011年至2013年进站的在站博士后,凭办理进站手续时使用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中国博士后网首页,于1月25日前在“个人情况”栏目下补充个人博士后科研情况。包括“博士后人员科研项目”、“博士后人员科研成果”和“博士后人员成才情况”;
三、结果处理
本次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评估结果以文件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公布。我校参评流动站在本次评估中获得优秀、良好的,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对不合格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限期整改,并取消其下一年度招收博士后资格。
四、工作要求
各参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要加强对评估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评估工作作为博士后工作的重要任务抓好落实。同时,在评估过程中加强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填报数据无涉密内容。各参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文件要求,如实填报数据并切实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附件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
附件二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内涵细化说明》
人事处
20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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