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职员制实施办法(试行)》(北航人字(2019)9号)文件要求,根据《关于2019年度管理职员职级认定和晋升评聘工作的通知》(校人函字(2019)3号)工作安排,经党委常委会研究,现正式启动管理职员职级晋升评聘工作,相关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人员范围
各单位已认定职员职级的管理服务系列人员中符合申报条件者。
(二)申报条件
各级职员申报条件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职员制实施办法(试行)》(北航人字(2019)9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有关年限的说明如下:
1.距离退休一年以内的职员是指将于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之间办理退休的职员。
2.申报条件中任职年限、工作年限和管理业绩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3.对于任职或工作有间断的,计算任职年限或工作年限时需做相应扣除,可累计计算。
4.按照最高学历毕业计算工作年限时,如在之前有工作经历的,可折半(计算到月)累计到参加工作年限中。例如:按照博士毕业计算工作年限时,如在本科或硕士毕业后有工作经历者,可将之前参加工作时间折半累计计算。按照硕士毕业计算工作年限时可将本科毕业后参加工作的时间折半累计计算。
二、评审指标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2019年度管理职员职级晋升评聘投放指标数量为:
1.五级职员21个指标;
2.六级职员43个指标;
3.七级及以下职员通过相关会议评审后暂不设具体比例限制。
四级职员相关评审工作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复方案执行。
三、评审程序
相关评审程序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职员制实施办法(试行)》(北航人字(2019)9号)中规定执行,具体说明如下:
(一)申报人
填写相关申报表格,原则上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提出职员职级晋升申报申请。专职辅导员(含分团委书记)提交至学生工作部。
(二)二级单位
请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并提交职员职级晋升评聘申报审批表(附件1/附件2/附件3)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并由二级单位管理岗位评聘分委员会负责组织安排本单位管理职员职级申报人选的材料审核、工作满意度测评、五级至七级职员申报人选的审核推荐和八级及以下职员的初评工作。
1.关于二级单位管理岗位评聘分委员会
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职员制实施办法(试行)》(北航人字(2019)9号)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相关工作由二级单位管理岗位评聘分委员会负责,其人员构成及说明如下:
(1)人员构成:学院组长为院长、书记,成员由党政联席会成员组成;机关部处等单位组长为处(部)长,成员由处(部)务会成员组成。
(2)若党政联席会或处(部)务人数少于3人,可邀请本单位以外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参与补齐至3人。
(3)由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协同组成岗位评聘分委员会,负责专职辅导员(含分团委书记)的相关工作,时间节点与工作安排参照各单位的要求完成。
2.材料审核
二级单位管理岗位评聘分委员会负责组织五级及以下职员申报人选的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并在申报审批表中签字、盖章确认。
3.工作满意度测评
二级单位管理岗位评聘分委员会负责组织本单位五级及以下职员申报人选的工作满意度测评工作,测评建议方案详见附件4。
4.推荐与初评
二级单位管理岗位评聘分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进行无记名投票并确定八级及以下职员申报人选的初评结果、五至七级职员申报人选的推荐排序,填写《五至七级职员推荐申报人选汇总表》(附件5)和《八级及以下职员初评结果汇总表》(附件6)。
5.公示
各单位将《五至七级职员推荐申报人选汇总表》、《八级及以下职员初评结果汇总表》和个人申报审批表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将公示的时间、地点上报人事处,相关信息发至rsc@buaa.edu.cn,学校将组织抽查。公示模板及材料详见《基层单位公示模板》(附件7),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学校评审及公示
1.学校评审
考虑本年度晋升评聘实际情况及相关工作安排,申报五级与六级的职员采取材料评审与答辩评审相结合,申报七级及以下职员采取材料评审。具体评审方式与流程说明如下:
(1)五级职员
初评环节由高级职员评聘委员会评审专家基于申报材料评审,按照1.5的比例推荐至学校管理岗位评聘委员会评审(终评)。终评环节需申报人员参加现场答辩,准备5分钟PPT并做汇报。
(2)六级职员
初评环节由高级职员评聘委员会现场评审,申报人员需参加现场答辩,准备5分钟PPT并做汇报,等额推荐至学校管理岗位评聘委员会评审(终评)。终评环节由人事处处长就通过初评的申报人员情况向评聘委员会汇报。
(3)七级职员
初评环节由初级职员评聘委员会专家进行材料评审,以专家投票1/2通过为原则推荐至学校管理岗位评聘委员会评审(终评),终评环节由人事处处长就通过初评的申报人员情况向评聘委员会汇报。
2.学校公示
学校在人事处网站上公示各级评审委员会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公示期内有异议,可以书面、电话或邮件等形式向申诉审议委员会(联系人:武老师,电话:82317680,Email:wuyang@buaa.edu.cn)、人事处(联系人:孔老师,电话:82315653,Email:rsc@buaa.edu.cn)、纪委办监察处(联系人:石老师,电话:82338825,Email:jwxf@buaa.edu.cn)反映问题。
四、评审工作纪律要求
(一)严格评审工作诚信要求
学校建立职员职级晋升申报诚信承诺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行申报材料造假“一票否决”。申报人需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于材料不实、弄虚作假者,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职员制实施办法(试行)》(北航人字(2019)9号)文件精神,一经发现并核实后立即取消当年度和下一年度的参评资格或撤销已通过的职级资格,情节严重者,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关于回避相关事宜
1. 职员晋升评审过程中实行回避制度,各级评聘委员会成员遇有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申报人员,应当回避。
2.本人若作为参评人员,且同时作为学院党政联席会成员或机关部处处(部)务会成员,在涉及本人的评审过程中应当回避。
3.评审专家凡出现违反评审工作纪律行为的,取消评审专家资格,校内评审专家要计入教师诚信档案。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推荐申报人选提交材料
1.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五级至七级职员晋升评聘申报审批表》(附件2)
《八级及以下职员晋升评聘申报审批表》(附件3)
2.附件证明材料(纸质版)
(1)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2)现任和曾任领导职务任职证明复印件;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明复印件(副高及以上);
(4)任现职级以来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关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影响面大、教职工公认的工作实绩;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中取得的显著成效;承担的急难险重任务;相关管理文件,需全文含发文页;奖项或荣誉称号,需有相应证书(确认原则由相应层级单位公章为准);其他与本职工作相关工作实效如网络文章、论文、专著、课题等。
说明:对于材料清单(1)-(3),如与附件8基层单位职员信息汇总表(单独发至各单位)中信息一致,申报人员可免提交相应证明复印件;对于不一致者,需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
附件材料须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个人申报材料原则上一人一袋。
(二)单位提交材料
1.《五级至七级职员推荐申报人选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
2.《八级及以下职员初评结果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
3.《管理职员工作满意度测评加权测算表》(纸质版);
4.二级单位管理岗位评聘分委员会评审会议纪要(纸质版)。
六、时间安排
2019年度管理职员职级晋升评聘工作后续主要日程如下:
1.11月8日之前,申报五级及以下职员的人员完成表格填写、相关材料准备,并将第五节第一部分所列申报材料提交至本人所在单位(第三节第一部分所列原则)。申报四级职员的人员需直接提交《四级职员晋升评聘申报审批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至人事处,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11月18日之前,各单位完成申报材料审核、工作满意度测评、推荐与初评、公示并将申报材料汇总后上报学校。纸质版材料要求签章齐全,由各单位汇总后务必于2019年11月18日下班前报送至办公楼413房间。电子版(附件2/附件3/附件5/附件6)请同步发送至邮箱:kongj@buaa.edu.cn,邮件以“XX单位管理职员职级晋升申报”命名。
如申报材料涉密,请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做脱密处理。
3.11月19日至11月24日,学校对各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抽查(形式审查)。
4.11月25日至12月8日,学校组织各级评审会、公示、纪委办及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查。
5.12月底之前,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评审通过人员。
各级评审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答辩顺序、答辩PPT收取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关注。具体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人事处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 四级职员晋升评聘申报审批表
附件2. 五级至七级职员晋升评聘申报审批表
附件3. 八级及以下职员晋升评聘申报审批表
附件4. 管理职员工作满意度测评加权测算表
(含测评方案说明及投票模版)
附件5. 五级至七级职员推荐申报人选汇总表
附件6. 八级及以下职员初评结果汇总表
附件7. 基层单位公示模板
附件8. 基层单位职员信息汇总表(单独发至各单位)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