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员调入说明及流程

发布日期:2009-05-05 作者: 点击数:

经学校人事处审核同意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工作调动时,其工作程序如下:

一、 京内调入人员

1、到办公楼423室开具体检通知单到校医院做体检,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商调函》到原单位办理调档,将档案寄回学校人事处。人事处审核档案,如有缺项通知本人补齐。

2、体检合格、档案材料齐全后,拟调入人员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调函》到原单位办理调动手续。

3、拟调入人员持原单位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人事处办理报到手续(参见《新入校人员报到流程》)。

二、 京外调入人员

(一)京外调入人员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应准备以下材料:

1、登陆人事处网站,在“下载中心”下载并填写《因工作需要拟调人员办文备案表》(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三份);

2、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同意调出函;

3、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如是博导还应提供证书或批文)复印件;

4、主调人历次获奖证书(省部级以上)复印件;

5、主调人调入院(系)对其业务能力的综合考察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主调人简历、教学科研情况、论文专利情况、获奖情况、调入理由;

6、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口卡、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所在地一定要注明详细所在地派出所名称;

7、随迁子女年龄在16岁以上的应提供所在学校的就读证明;

8、夫妻双方干部身份证明(统招统分中专及以上学历学生毕业时统一分配工作的派遣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复印件),或经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审批签章的聘(转、录)干手续);

9、以上所需材料统一用A4纸准备,电子报表、综合考察报告电子版发送到zm@buaa.edu.cn邮箱。

(二)办理调动工作程序

1、 人事处根据拟调入人员提供的材料,整理行文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周期约三个月);

2、 批复下达后,拟调入人员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调函》回原单位办理调动手续,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调动通知》到北京市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 其他工作程序按京内人员调动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