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办发〔2016〕39号的通知,我校启动积分落户相关工作,请各单位通知符合申请积分落户条件的员工按下列要求提交材料及时申报:
一、积分落户以用人单位(社保缴纳单位)为主体进行注册申报。用人单位应及时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注册,取得注册码,并将注册码告知本单位积分落户申请人,帮助他们正确关联单位,进入申报页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积分落户注册码:99gqtc)
二、根据相关工作安排,请各单位于6月8前通知申请人完成个人注册和积分指标申报(具体操作详见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专栏),并将本单位汇总名单与个人保证书交于人才交流中心完成确认。如不按时确认提交,申请人将无法获得积分。
三、具体申报条件标准及相关政策等参见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专栏,网址:http://www.bjrbj.gov.cn/jflh/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82317781
人才交流中心
2018.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