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方便单位预估用工成本,协助个人查询薪酬信息,现就2021年7月起非事业编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说明如下。
一、计算公式。
每月应纳社会保险费用分为个人缴纳与单位缴纳两个部分,均使用下列公示:
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计算基数×缴纳比例+定额缴纳。
二、计算基数。
国家对计算基数规定了上限与下限,具体数额见下表。
(1)合同工资标准低于基数下限的,计算基数按照基数下限计算。
(2)合同工资标准介于基数下限与基数上限之间的,计算基数按照合同工资标准计算。
(3)合同工资标准高于基数上限的,计算基数按照基数上限计算。
三、缴纳比例
缴纳比例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具体数额见下表。
四、合同工资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申报要求,除建立劳动关系的当年外,采用上一年度的标准作为计算依据。
五、税前工资
税前工资为合同工资标准扣除了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后用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实际发放工资数为税前工资减去应纳税额。
六、用工成本
用工成本为合同工资标准加上单位应缴金额。
七、代扣代缴总额
学校统一对个人应缴纳费用进行代扣代缴,代扣代缴总额为合同工资标准与税前工资的差额。
人事处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