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2025年度教职工退休及延退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休办理
教职工满足以下年龄要求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教职工,年满60周岁。
2.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或将于2025年内满55周岁且本人自愿申请退休。
3.正、副处级以下(不含)的女干部或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55周岁。
4.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
各单位应按照时间安排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并通知本人做好工作交接。
二、延退申请
(一)延退年限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延退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北航人字〔2018〕24号)(附件1)文件精神,教职工申请延长退休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延退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2.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四级岗位人员,延退原则上不超过63周岁;
3.其他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
(二)申请程序
延退推荐工作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本人申请
本人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延退申请表(教学科研单位)》(附件2)并准备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教学科研单位。
2.单位党政联席会审核
教学科研单位党政联席会根据本单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的需要,重点结合本单位核岗定编情况,综合考虑申请人承担教学科研情况及健康情况,严格审核相关人员延退申请。
3.单位学术委员会评议
各教学科研单位学术委员会对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学术评议,审议学术业绩、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确定推荐意见。
若单位无学术委员会,可委托相近学科所在学院的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
出席会议的专家人数需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含),同意票数达到实到专家人数三分之二(含)以上为通过。
4.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职能部处审核单位推荐延退人员材料。教学业绩由教务部和研究生院审核;科研业绩由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学科建设业绩由计划财务部学科发展办公室审核;师资队伍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审核。
5.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评估
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职能部处联合对单位推荐延退人员的教学业绩、科研成果、学校岗位需求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核评估。
6.学校审议
人才人事工作委员会审议延退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三、时间安排
为确保2025年度教职工退休及延退推荐的顺利开展,请各单位根据人力资源部梳理的2025年临退人员名单(单独下发至各相关单位。2025年临退休正、副处或高级职称女性教职工退休时间确认工作已完成,本次名单中不再重复确认),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
1.2025年1月6日前,各相关单位核对2025年临退人员名单,核对人员是否存在遗漏、人员信息是否准确,经党政联席会审核、学术委员会进行学术评议,进行延退人员推荐工作,并书面反馈:
(1)2025年临退人员梳理名单(核对、填写信息后反馈);
(2)推荐延退人员名单及相应材料(附件2)。
上述材料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并交至人力资源部。
2.2025年1月8日前,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职能部处审核单位推荐延退人员材料并进行联合讨论。
4.2025年1月10日前,报人才人事工作委员会审议
5.2025年1月,学校完成延退审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延退推荐工作
本次延退推荐工作中工作流程改为教学科研单位经党政联席会审核相关人员延退申请后,直接由学术委员会对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学术评议。请各相关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此新流程操作,避免在提交材料时,因缺少学术委员会的学术评议环节而导致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影响延退推荐进程。
请各相关单位结合核岗定编结果,强化学院把关作用,进一步严格延退审核要求。对确实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发挥重大重要作用的人员,推荐其延迟退休。同时需提前告知推荐延退人员如获批延退,需在延退年度教师岗责中明确教学科研业绩要求不低于本单位相同专业技术级别岗位职责。
(二)退休办理工作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办理退休时间提前至少30日,即最迟于退休人员生日前月,由单位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附件3,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按照国家政策,我校在编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除外)均在中央国家机关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简称“央保”)办理退休审批手续,退休待遇由央保负责核算并发放,请各单位务必核准每位老师的个人信息与需求。
直升即退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附件4),按退休时间提前至少60日,即最迟于退休人员生日前两月,提交退休岗位级别变更申请审批表(附件5)。
新退休教职工相关事项办理,可参考《新退休教职工办事指南》(附件6)。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屈老师
联系电话:010-82316107/010-61715528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延退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北航人字〔2018〕24号)
附件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延退申请表(教学科研单位)
附件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
附件4.直升即退申报条件
附件5.北航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岗位级别变更申请审批表
附件6.新退休职工办事指南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4年12月25日